施工现场标示牌尺寸如下:
1.安全警示牌、形象进度牌、标牌(0.6m×0.6m);
2.禁止标志等安全标志***用薄铁皮制作,规格为0.3×0.45(宽×高)m,图案、颜色、字体(不用夜光漆)符合国家标准。
3.限速、限高、限宽标示牌规格为直径0.6m;“前方施工”、“(左、右)道路封闭”、“车辆慢行”、“向(左、右)改道”等道路施工标志牌规格为0.28×0.8(高×宽)m,两端设立柱,标牌下边沿距地面0.7m。前述标志牌图案、颜色、字体(***用夜光漆)须符合国家标准。
4.“施工现场 闲人免进”、“非施工人员 禁止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规格为0.6×0.8(高×宽)m,***用白底红字。
5.所有自行制作的警示牌、区域标识牌、材料标识牌均为白底红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司机岗位职责为蓝底白字。
法律分析:安全出口指示牌的安装高度一般是门上方0.2米高的,疏散指示灯的安装高度是1米以下、0.3米以上的墙上。高度都是以标志牌的下边缘至地面的高度。
法律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20.1.4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安全通道标识牌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道路指示牌国家标准要求: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3、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4、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道路指示牌颜色的标准含义:
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或荧光***: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2.蓝色:用于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