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1、实习期内记满12分,注销,降级。
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被注销后,要重新申请全科考试。如果被注销的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降级。
2、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未满3年),注销可恢复。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但未满3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还是可以恢复的。
3、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未换证,注销。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3年都没有换证,对不起,直接注销!
4、毒驾,注销。
被查获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解除的,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5、延长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注销。
1、新规放宽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申领年龄,年龄上限将不作限制,即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在身体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记忆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测试后即可申领。
2、优化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申领年龄,由原来的26、24周岁调整为22周岁。另外,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的情况下,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的,增驾时间间隔可由原来的5年缩短至3年。增驾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的,可由原来的3年缩短至2年。
3、申领驾驶证所需的身体条件证明,扩大至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新规:
1、考试科目调整
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内容由原来的5项改为4项。以此贴近实际驾车的要求,进而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2、考试预约时间调整
考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缩短至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预约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缩短至30日。
3、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调整
申请小型汽车驾证的,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以此满足群众异地考试的需求。
1、和之前的相比,增驾时间的间隔缩短了,针对已经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人员,如果不存在相应记分周期满分的情况下,可以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的时间,由五年变为三年;针对申请增驾牵引车或者中型客车驾驶证的情况,可以由原来的三年变为两年。
2、如今考驾照的政策在年龄上也放宽了,以前至少规定在70岁以下的人员才可以考驾照,如今新的规定是在70岁以上,只要符合考驾照的条件,经过评估后就可以申请驾照。
3、考驾驶证新规定中表示,驾驶人持有C2驾驶证,想要申请增驾C1驾驶证或者是其他类型的驾驶证,考试只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即可。针对科目一和科目四并不需要参加。
4、之前只要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必须要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就会进行降级处理。如今扣满12分只需要按照规定执行满分教育,通过对应的科目考试即可,并不需对驾驶本进行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