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一些关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1.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内容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在2024年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调整部分引用文件、机构名称、责任分工:例如,《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更新为《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纯电动车辆与混合动力车辆的认定标准调整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部门名称“人居环境”更新为“生态环境”,“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新为“市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险信息审核部门”调整为“市医疗保障部门”。
调整增量指标申请规则:增设了专项增量指标,***取阶梯摇号方式单独配置,增加久摇不中申请人的中签概率。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有效编码有效期由3个月调整为6个月。
允许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单位参与我市小汽车指标申请:单位登记地址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
增设了在本市退休的非户籍人员、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员等三种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2.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才能申请增量指标。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这是申请增量指标的基本条件之一。
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3.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指标有效期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指标有效期是6个月。如果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参与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追问
参考资料为您提炼了 4 个关键词,查找到 82386 篇相关资料。